招聘人数:20 人
到岗时间:不限
一、第四层次人才认定标准:根据我院学科专业发展需要被录用的博士研究生。二、第四层次人才引进办法:(一)第四层次人才:提供40-60万元(税后)的人才引进经费,在约定的服务期内按年分发,20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安排公用的科研用房及实验平台,薪酬待遇按所在科室实际情况发放;第四层次人才引进经费计算方法:1.40万元为基础人才引进经费;2.按照桂林医学院相关规定获得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称号的,根据以下标准增加人才引进经费及科研启动经费:项目 增加人才引进经费 增加科研启动经费学科带头人 20万元 20万元学术带头人 10万元 10万元学术骨干 5万元 5万元3.具有正高职称的,增加人才引进经费10万元,具有副高职称的,增加人才引进经费5万元。4.如在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正高、副高这五项中同时符合两项以上者,按就高原则进行计算。(二)可按成本价参与购买学校新校区职工建房一套(商品房,面积150m2左右,价格3300元/m2左右),具体按桂林医学院相关政策执行(夫妻双方均为博士的只可购买一套);(三)按入编程序办理入编;(四)执行广西及我院的工资福利政策,中级及以下职称博士享受副高级工资待遇2年,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博士享受正高级工资待遇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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