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从事中学、小学语文的教学工作,实施授课计划;
2.根据教学计划进行备课;
3.针对学生情况,对其进行个性化的专业性的学习指导课程,保证教学质量;
4.配合学校的教学计划和其他工作安排,参与教学评估,保证授课质量。
任职资格:
1.大专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专业或对外汉语专业毕业;
2.热爱教育事业,责任心强,有相关教学经验;
3.相关专业背景并具有扎实的文字功底;
4.普通话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思路清晰,善于沟通交流;
5.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6.表达能力强,了解学生心理;
7.积极向上,热爱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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