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职责:
负责3-16岁少儿素质培训教学工作(速读、口才等),根据校区提供的教案进行备课、备料、小样制作及课题执行。
二、任职资格: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致力于兴安县优质素质教育的推广工作。
2.要求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师范类、艺术类、市场营销等专业;
3、性格活泼开朗,亲切待人,能与学生、家长自信沟通交流;
4、持有教师资格证书优先;具有在幼儿园、早教中心、幼教培训机构、小学等实习工作经验者优先;能力优秀者年龄条件可放宽。
三、薪资待遇:
入职3个月试用期,期间由公司安排参加10至15天的外出专业培训。试用期间领取底薪2600元/月;转正后工资:3000元/月 绩效 五险一金。
四、报名联系方式:
地点:广西省桂林市兴安县兴西路城南安置点小区3号楼二楼办公室。
负责人:李女士
电话:18577335696(微信同号)(0773-6222169)
邮箱:xtyspx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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