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入会计凭证。
2、对内部票据单独整理,装订成册。
3、按照教育厅的检查要求,审核各部门申请的高校财政扶持专项经费,按照项目进行编制明细表,准备检查资料。
4、学院各项凭证的调整、打印记账凭证、明细账、冲账、装订凭证。核对固定资产发票明细表。
5、负责学校教学评估检查材料。
6、固定资产实行动态管理。每月与教务处,资产管理处核对新增固定资产。
7、工程款支付情况及付款回单的扫描、对账。核对工程台账。
8、根据招生处提供各区域的服务费资料进行汇总。
9、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
10、学校学费自查检查材料及报告。
11、负责民办高校专项行动检查。
12、负责就业工作检查材料。
13、审核工资表。
1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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