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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中小微企业及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桂林人才网 时间:2022-09-27 作者:桂林人才网 浏览量: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中小微企业及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中小微企业及社会组织: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3号)、《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桂林市就业创业补贴实施细则》《桂林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政规〔2022〕1号),为鼓励和支持中小微企业及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做好我市中小微企业及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补贴对象

桂林市辖区内工商注册并新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毕业年度是指毕业时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新招用高校毕业生或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不含劳务派遣机构派遣至用工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二)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或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与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

二、补贴标准

(一)自劳动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按中小微企业为符合条件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最长1年(即1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补贴(不包括本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部分)。

(二)企业与符合条件高校毕业生在一年内解除劳动合同的,按其实际履行劳动合同的社会保险缴费时间计算。

三、补贴区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期间吸纳符合条件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可在2022年10月31日前完成申报。申报以招用的高校毕业生劳动合同起始时间为准计算,区间范围内,同一个毕业生在不同企业可申报社保补贴,但补贴时间最长为1年。

2022年9月30日以后吸纳符合条件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可在2022年12月31日前申报。

四、申报材料

1.桂林市中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请表(一式一份)(见附件1);

2.桂林市中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花名册(见附件2),需提供纸质盖章件一式一份及电子版一份;

3.劳动合同复印件;

4.吸纳人员的毕业证、身份证复印件。

【说明:2021年—2022年吸纳同一个毕业生同时申报中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和社保补贴的用人单位只需提供一份以上第3、4项材料。】

五、办理流程

中小微企业及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报采取线下申报方式进行。秀峰、象山、叠彩、七星、雁山等五城区集中在桂林市人才服务中心申请。其他县(市、区)具体申报方式及流程由各县(市、区)结合工作实际自行确定。

未尽事宜,请与市人才服务中心毕业生就业指导部联系,联系人:王璇 0773-2276312、秦凯利0773-2891776。

申报地点:桂林市南环路竹木巷8号桂林市人才服务中心二楼毕业生就业指导部。

附件:

1.桂林市中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请表.doc

2.桂林市中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花名册.doc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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