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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2025年选聘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简章

来源:桂林人才网 时间:2025-06-05 作者:桂林人才网 浏览量:

为贯彻落实中央社会工作会议、新兴领域党建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党委社会工作会议、全区新兴领域党建工作座谈会部署要求,进一步充实新兴领域党务工作力量,不断提高全区新兴领域党建工作质量,经研究,决定选聘一批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

一、选聘数量、职位和聘期

(一)选聘数量。全区选聘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共792名。其中,南宁市88名、柳州市68名、桂林市49名、梧州市76名、北海市17名、防城港市26名、钦州市50名、贵港市36名、玉林市76名、百色市53名、贺州市5名、河池市73名、来宾市48名、崇左市56名,自治区本级71名。

(二)选聘职位。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为自治区公开选聘、专职从事新兴领域党建工作的特设岗位人员,非公务员身份,原则上在新兴领域党组织工作,主要职责是协助抓好新兴领域党建工作。

(三)聘期。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的聘期为3年。

二、基本条件和选聘资格

(一)基本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

2.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勤奋工作,作风踏实。

3.工作能力较强,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二)选聘资格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

2.30周岁以下(1995年6月6日以后出生)。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4.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三)2022年以来录用且在岗的(不含续聘)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不得报考。

三、报考程序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点。报考人员可以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进行注册报名。

(一)网上报名(6月6日至6月19日)

符合选聘条件人员,在2025年6月6日09:00至6月19日18:00期间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的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认真阅读并签署报考承诺书,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市或一个自治区本级选聘职位报名。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填报,提供真实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报名期间,在报名确认前或者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修改个人填报信息;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初审或者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修改个人信息。

(二)资格初审(6月6日至6月20日)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5年6月6日09:00至6月20日18:00。各市党委社会工作部、“两新”工委和区直有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根据报名人员填报的信息,按照规定的选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资格初审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通过即完成网上报名,考试不收取报名人员费用。选聘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资格初审单位负责解释。

完成网上报名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广西壮族自治区2025年选聘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并按要求盖章,一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一份供单位(学校)备案。应届高校毕业生由学校组织部门或所在院系党组织审查盖章;其他人员由现工作单位、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村(居)委会或人事档案托管部门党组织审查盖章。

(三)打印笔试准考证(6月30日至7月6日)

报名成功人员,应在2025年6月30日09:00至7月6日10: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笔试时,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四、笔试

(一)笔试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素质测试,分值为100分。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5年7月6日09:00—11:30,在南宁市设置考点,具体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笔试成绩查询、合格分数线和体检入围人选名单公布(7月中旬前)

自治区党委社会工作部、“两新”工委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确定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于2025年7月中旬前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人员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成绩。按各市、自治区本级各单位选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入围人选名单,自治区党委社会工作部、“两新”工委在广西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四)考察、资格复审与体检(7月下旬至8月上旬)

各市党委社会工作部、“两新”工委和区直有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对入围人选进行考察。考察重点主要是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奖惩等方面的情况。对应届毕业生,可以通过信函等方式进行考察。在考察的同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准考证原件及盖章的《广西壮族自治区2025年选聘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报名登记表》。进行资格复审后,由各市党委社会工作部、“两新”工委和区直有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分别组织入围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五、聘用和培训上岗

(一)确定聘用人选和签订合同(8月中旬至8月下旬)

各市和区直有关单位根据各职位笔试、考察、体检综合情况,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规定的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正式聘用人员名单。

确定正式聘用名单后,由各市党委社会工作部、“两新”工委和区直有关单位统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岗位,最后由聘用单位与选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由于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未到岗的,视为自愿放弃。如有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等出现职位缺额的,则由各市党委社会工作部、“两新”工委和区直有关单位从相应入围人选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区直有关单位选聘职位出现空缺又没有入围人选递补的,可由自治区党委社会工作部、“两新”工委从自治区本级选聘职位入围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统一调配,考察、体检、录用等相关工作仍由区直有关单位负责。

(二)上岗培训(8月下旬)

各市选聘的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由各市党委社会工作部、“两新”工委负责组织上岗培训。自治区本级选聘的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由自治区党委“两新”工委负责组织上岗培训。

(三)公布聘用人员名单(9月上旬)

各市和区直有关单位将聘用人员名单报自治区党委社会工作部、“两新”工委备案,由自治区党委社会工作部、“两新”工委统一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公布。

六、待遇和保障政策

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管理暂行办法》(桂组发〔2018〕20号),聘用到岗后按以下政策执行。

1.由各地各单位比照当地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办理并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2.聘用在基层岗位的,聘期内每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服务期满或服务时间满2年以上且在岗的,报考广西公务员,可享受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同等优惠政策和待遇。

3.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在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岗位工作时间计算工龄。

七、管理和服务

本次选聘的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管理暂行办法》(桂组发〔2018〕20号)执行。

(一)选聘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由聘用单位与选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负责日常管理。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的管理考核由各级党委社会工作部、“两新”工委和各有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日常教育管理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聘用期间,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的人事档案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代管,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所在工作单位党组织,户口关系原则上不变。

(三)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聘期3年,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如聘用单位需要且本人愿意,可继续聘用,最多续聘1个聘期。不再续聘的,解除聘用合同关系,自主就业创业。

(四)各用人单位为所聘用的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提供必要的日常生活和工作条件。

(五)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聘用期间原则上在新兴领域党组织工作。

(六)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职位在聘期第一年内有出缺情况的,各市党委社会工作部、“两新”工委或区直有关单位可从同批次报考本市本单位已体检、考察合格而未录用的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补录。区直有关单位选聘职位出现空缺又没有入围人选递补的,可由自治区党委社会工作部、“两新”工委从自治区本级选聘职位入围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统一调配,考察、体检、录用等相关工作仍由区直有关单位负责。

本简章由自治区党委社会工作部、“两新”工委负责解释。

选聘工作的未尽事宜,请向自治区党委社会工作部四处咨询,咨询电话:0771–8800631,电子邮箱:shgzb4c@gxi.gov.cn。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80号,邮政编码:530022。

资格初审相关问题由资格初审单位解释,具体联系方式见职位计划表。

网上报名系统及考务咨询电话:0771—12333转“自治区本级人社”—“个人服务”。


附件1:各设区市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职位计划表.xlsx

附件2:自治区本级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职位计划表.xlsx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社会工作部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

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

202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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