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决策部署,建立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选优配强本级国有企业领导班子,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灌阳县灌鑫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领导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简介
灌阳县灌鑫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是按照县人民政府部署,由县财政局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企业,注册资金10亿元。主要经营范围有: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物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建筑材料销售、园林绿化工程、工程管理服务、文物文化遗址保护服务、城乡市容管理、建筑装饰等。目前拥有12家全资子公司,其中1家工业规模企业,形成以工业、城建、农文旅、商业服务四大板块的格局。2025年末资产规模约50亿元。
二、招聘职位
灌阳县灌鑫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董事长兼总经理:1名(主持公司全盘工作,负责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副总经理:4名(分管生产经营、投资管理、工程项目管理、财务与融资管理等工作)
三、招聘对象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四、应聘条件
应聘人选需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熟悉国家相关宏观经济政策及法律法规,熟悉现代企业管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团结合作,作风严谨,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道德品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胜任岗位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具有正常履行领导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二)资格条件
1.董事长兼总经理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在50周岁以下(含50周岁,即1976年11月30日及以后出生)。
(2)大学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3)具有累计8年以上管理工作经历,且担任大中型企业高级管理职务(相当职务)3年以上。
(4)具有较强的战略规划、管理决策和资源整合能力,熟悉项目策划、银行绿色贷款、经营权质押融资、债务风险化解、化债化险相关政策法规,以及具有企业金融风险识别及防控能力。
(5)具有较强的统筹协调能力,善于与政府、客户建立良好的公共关系,并具有丰富的团队管理工作经验和团队协作精神。
2.副总经理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在50周岁以下(含50周岁,即1976年11月30日及以后出生)。
(2)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具有累计5年以上管理工作经历,且担任大中型企业中层及以上管理职务3年以上。
(4)熟悉项目策划、银行绿色贷款、经营权质押融资、债务风险化解、化债化险相关政策法规,以及具有企业金融风险识别及防控能力。具有丰富的市场营销能力,了解当前市场需求和竞争情况,能制定有效的市场营销策略。
(5)具有丰富的团队管理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改革创新能力和资源协调能力,以及团队协作精神,善于与政府、客户建立良好的公共关系。
上述资格条件中,涉及的学历获得时间、工作年限和任职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6年11月30日。经公开招聘工作专班审议通过,对工作履历特别优秀者可放宽年龄、学历等条件,具体标准以评审结果为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涉嫌违纪违法已被立案审查、调查、侦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3.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行政拘留的;
5.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6.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3年;
7.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聘任后即构成任职回避情形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11月5日8:00起至2026年11月30日18:00止,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方式:通过电子邮箱投递应聘材料。应聘者自行下载并填写《灌阳县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按照材料清单准备全套材料,将彩色原件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地址(报名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邮件以“应聘岗位+姓名+联系电话”命名,E-mail地址:gyzzbgbg@guilin.gov.cn。
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灌阳县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亲笔签名后的扫描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执业、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奖励证书等(扫描件);
3.工作业绩或亮点总结和对应聘岗位的工作设想(不超过1000字),以及体现应聘人员主要工作业绩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
4.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料(原件扫描件)。
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应聘者应仔细阅读并理解职位资格条件,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报名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责任。应聘者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负责对报名人员的应聘条件、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公开招聘工作专班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中,研究确定进入面试阶段的人员名单。招聘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如未达到1:3的,则由公开招聘工作专班视报名情况研究决定调整比例或核减招聘人数。
(三)面试
由公开招聘工作专班组建面试小组对应聘者进行面试,采取面试答辩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素养、管理能力、综合素质及与岗位的匹配度。面试应聘人员现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按顺序依次进行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根据实际另行通知。
(四)确定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公开招聘工作专班根据面试情况,按不超过1:2的比例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如同一职位出现2个及以上资格条件特别优秀的,且符合其他职位要求的应聘人员,在征得本人同意后,经公开招聘工作专班讨论决定,可在本次招聘职位中调剂,并列为新调剂职位的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五)组织考察及体检
确定考察对象后,由公开招聘工作专班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征求纪检监察、公安等有关部门意见。
公开招聘工作专班综合面试和考察结果,按1:1的比例研究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讨论决定
综合考察、体检等情况,由县人民政府会议讨论研究后提出拟聘人选,报请县委常委会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任
灌阳县灌鑫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提交董事会审议聘任,依法依规办理董事长兼总经理、副总经理任职手续,签订《聘任协议书》和《经营业绩责任书》,实行任期制契约化管理。
六、管理及待遇
(一)聘任管理
本次招聘职位属于市场化职业经理人,实行聘任制,聘任期限每届为3年,其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任;试用期内存在不合格情形的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任职务或免职。聘用人员需将人事、工资、社保、公积金等关系转入任职企业。
(二)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按照国有企业有关规定执行,由基本年薪、绩效奖励两部分构成。其中:董事长兼总经理基本年薪+绩效奖励在15—30万元之间;副总经理基本年薪+绩效奖励在12—25万元之间,绩效薪金与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紧密挂钩。严格按经营业绩考核发放薪酬,完不成目标按比例扣减,严重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三)考核事项
聘用人员实行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任期3年)相结合的考评机制,由县国资监管部门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1.经营业绩指标:重点考核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利润总额、净资产收益率、营业收入等核心财务指标,以及重大专项任务、重点项目推进完成情况;
2.综合管理指标:涵盖公司治理、风险防控、合规经营、安全生产、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
3.综合评价:对领导力、团队建设、公共关系维护等进行综合评议。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作为薪酬兑现、职务续聘或解聘的核心依据。考核不称职或连续两年基本称职的,予以解聘。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将通过电话形式通知招聘各环节有关事宜,应聘者应确保报名应聘时所留联系电话正确、畅通,因联系电话不正确或不畅通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责任。未入围下一环节的应聘者,不再另行通知。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群众的监督。涉及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一经查实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三)本公告由桂林市灌阳县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专班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3-4217866。
灌阳县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
公开招聘工作专班
202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