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往桂林市公安局治安巡逻警察支队(协警岗位)简章
一、招聘单位(用人单位):桂林市大众劳动咨询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用工形式:劳务派遣
三、用工单位:桂林市公安局治安巡逻警察支队
四、派遣岗位:桂林市公安局治安巡逻警察支队协警岗位
五、招聘人数: 60名
六、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2、具有桂林市户籍(含所辖12县),食宿自理。
3、性别:要求均为男性。
4、年龄18-30岁之间(即1994年2月至1982年2月),在公安机关从事过协警工作或具有保安工作经历3年以上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内(即1977年2月)。
5、身体健康,双眼裸视力不低于4.8或矫正视力不低于5.0;口齿清楚,无残疾、纹身、色盲和传染性疾病;体能、心里素质好。
6、需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含高中)以上学历文化程度。
7、中共党员、退伍军人、公安(政法)院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8、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治安处罚的;
②有违法违纪行为或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③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④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⑤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有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或在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⑥正在部队服役的;
⑦有规定不得聘用派到协警岗位的其他情形。
七、招聘程序及步骤:
发布招聘简章—报名—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政审—签订劳动合同—岗前培训—派遣上岗
1、报名时间: 2012年2月27日至2012年3月5日
2、报名地点:桂林市大众劳动咨询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办公室(地址:桂林市五美路18号,桂林市政府旁信息大厦一楼)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本人持户口簿、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两张近期1寸彩色照片到现场报名,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与拟派遣岗位资格条件不符合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不准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
4、报名初审通过后,按照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数,在桂林市大众劳动咨询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公布面试名单,并领取面试通知。如达不到面试人数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参加面试:
①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②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表达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