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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来源:桂林人才网 时间:2024-04-18 作者:桂林人才网 浏览量:

一、学校简介

学校前身为创建于1938年的广西省立桂林师范学校,具有光荣的革命传统,被誉为“桂北革命的摇篮”。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成立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实行自治区、市共建,以桂林市为主的办学体制。学校坚定以培养优质小学教育和学前教育师资为主的办学方向,坚持做优教师教育类专业,做大艺术类专业,做强应用型专业,形成了鲜明的教师教育和艺术教育办学特色。

学校现校园占地面积1145.76亩,设有10个教学院系和1个公共教学部,有5个专业群、45个专业,面向全国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全日制专科在校生11447人。

学校是自治区示范性教师教育基地、广西基础教育教学法研究基地、广西小学全科教师教育协同创新中心、桂林基础教育发展联盟理事长单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项目实施学校、广西小学校长和幼儿园园长培训基地、自治区职业教育培训基地。

面向未来,学校将坚持“以德立校,以艺兴学”的办学理念,弘扬“忠诚仁爱 求真担当”的桂师精神,团结一致、砥砺前行,深化综合改革,坚持特色发展、高质量发展,努力开创学校升本建院发展新局面,加快实现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地方师范院校的奋斗目标。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师德师风良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三、人才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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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才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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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待遇:

1.高层次人才到我校工作均可办理入实名事业编制手续。

2.除享受以上待遇外,还可享受学校高层次人才特殊津贴,服务期内按月发放。

3.学校引进博士无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三年内享受副高级岗位相应的待遇。

4.地方政府人才待遇。符合相应条件者,可申请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桂林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如获认定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另享受广西壮族自治区支持政策,详情请登录广西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http://www.gxrc.org/)查阅。如获认定桂林市高层次人才,另享受桂林市支持政策,详情请登录桂林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https://gcc.glrcw.com/)查阅。

五、报名材料要求

应聘者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名,需将以下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打包压缩发送至应聘岗位所在教学单位的电子邮箱。邮件标题注明:姓名+博士(或教授)+毕业学校+专业”,例:张三+博士+***大学+***专业。

①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②身份证、职称证、代表性获奖证书电子版或扫描件。

③代表性学术成果(含论文、著作、项目、专利等)扫电子版或扫描件。

④近期生活照1张。

⑤《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层次人报名登记表》(word版本)(附件)。

六、人事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蒙老师、何老师

电话:0773-3975030

邮箱:rskzp2016@163.com

地址:桂林市临桂区飞虎路9号(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行政办公楼人事处)


附件: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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