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个体工商户: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办发〔2023〕50号)文件精神,对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为其依法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1个月以上的个体工商户,按每招用1人发放1500元一次性扩岗补贴。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尽快向桂林市象山区就业服务中心进行申报。申报所需材料:1.《桂林市象山区个体工商户吸纳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扩岗补贴申请表》。2.《桂林市象山区个体工商户吸纳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扩岗补贴花名册》。3.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4.提供一个月以上社保缴纳证明。
申报地址:象山区就业服务中心(象山区银锭路654号),联系人:李政卫 ,联系电话:3850099。
附件:
1.桂林市象山区个体工商户吸纳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扩岗补贴申请表
2.桂林市象山区个体工商户吸纳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扩岗补贴花名册
桂林市象山区就业服务中心
2023年11月17日